子弹精准地击中了它的脖颈,从左侧贯穿到右侧,带出一蓬血雾。

猞猁的身子猛地一震,像被一只无形的大手拍了一下,从半空中跌落,

在地上翻滚了几圈,四爪蹬了几下,就不动了。

一枪毙命。

陈锋没有急着去捡猞猁,因为枪声一响,鹿群瞬间炸了窝。

那头公鹿发出一声惊恐的嘶鸣,带着母鹿群,疯了一样向着山口方向狂奔。

三只母鹿跟在它身后,跑得比兔子还快,眨眼就冲出了几十米。

它们跑的方向,正是北边的山口。

那里有黑风和白龙。

山口处,黑风和白龙早就等得不耐烦了。

听到枪声,两条大狗猛地从灌木丛里窜了出来,挡在鹿群的必经之路上。

黑风站在路中间,呲着牙,发出狂吠。

白龙在旁边策应,时而往前冲两步,时而往后退几步,做出要扑上去的样子。

公鹿被突如其来的狗叫声吓了一跳,前蹄一滑,在地上打了个趔趄。

但它很快就稳住了身形,低下头,露出光秃秃的头顶,摆出攻击的架势,想要从两条狗中间冲过去。

黑风不退反进,往前冲了两步,又猛地跳开,避开公鹿的冲撞。白龙从侧面扑上去,在公鹿的后腿上咬了一口。

虽然没咬破,但疼得公鹿一哆嗦,速度慢了下来。

两条狗配合默契,一个在前面虚张声势,一个在后面骚扰偷袭,硬生生把公鹿的冲锋给打断了。

公鹿被前后夹击,慌了神。

它不再往前冲,而是一个急转弯,一头扎进了旁边的一片深窝子里。

那里窝足有一米五深,不知是哪个猎人踩好点的陷阱。

公鹿庞大的身体陷进雪里,四蹄乱蹬却拔不出来,速度瞬间降到了冰点。

“机会!”

陈锋提着枪,带着幽灵冲了下去。

在距离差不多六十米左右的时候,陈锋举枪,枪托抵肩,眼睛透过瞄准镜,锁定了公鹿的颈椎。

砰!

第二枪!

子弹精准地击中了公鹿的后颈。

从第七节颈椎穿入,从喉咙穿出。

那头还在挣扎的巨兽,身子猛地一僵,四蹄停止蹬踏,轰然倒下。

剩下的三只母鹿早就吓破了胆,四散奔逃,眨眼就消失在密林深处。

陈锋没有追,

打一头大的就够了。

贪多嚼不烂。

弄不回去也是白搭。

陈锋先去看那只白猞猁。

他蹲下身,伸手把猞猁翻过来,仔细检查了一遍。

子弹从脖颈左侧射入,右侧穿出,伤口不大,皮毛保存得很完整。

这皮毛通体雪白,没有一丝杂色,油光水滑的。

摸上去像丝绸一样顺滑。

尾巴又粗又长,尖端是黑色的,蓬松得像一把刷子。

陈锋乐得合不拢嘴。

猞猁皮。

而且是纯白色的猞猁皮,

猞猁皮号称“软黄金”,一张上等的猞猁皮,能换一辆自行车,还能再搭一块手表。

纯白色的更是稀世珍品,可遇不可求。

把猞猁的尸体用麻袋装好,系在腰间,然后去看那头公鹿。

好家伙,真大。

公鹿躺在雪窝里,四条腿伸得笔直,身体像一座小山。

陈锋估摸了一下。

至少六七百斤。

光是肉就能出四五百斤。

是真的重,

这些够小家伙们吃两三个月的了。

要是刚重生回来的陈锋,这么多重的大家伙肯定弄不回去。

可对于现在的他来说,几百斤小意思。

陈锋蹲下身,拍了拍公鹿的脖子。

血还没凉透,顺着枪眼往外渗,在地上洇出一小片暗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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